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商河县位于山东省西北部,南临徒骇河。地理坐标为东径116°58′-117°26′、北纬37°06′-37°32′。东与惠民、阳信交界,西与临邑毗邻,南与济阳接壤,隔黄河距省会济南70千米;北与乐陵相连。全境南北最长处51千米,东西最宽处43千米。面积1162.68平方千米。2003年底,全县总人口59.44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8.1万人。商河县全境均为黄河冲积平原,平坦宽广。自西南向东北缓缓倾斜。古有“漯水南驶,笃马北流”,今有徒骇、土马、德惠、商西、商中、商东等十余条河纵横交错,排灌兼用。全境均属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13.6℃,年平均降水量为591.1毫米,近年来偏少,去年仅为383.5毫米,无霜期为193天,雨热同季,宜粮棉生长。商河县位于山东省会济南东北部,地处三市四县交界,北依京津、商河县南依省会、东和滨州市的惠民、阳信毗邻,西北与德州的临邑、乐陵接壤,是济南市北跨黄河在鲁西北的经济辐射中心。